1. 新个税,新个税起征点从3500上调至5000?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详见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三)。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四)计算应纳税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适用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2、适用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3、适用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如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税款;
4、适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缴纳税款;
5、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6、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7、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8、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经营所得适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1、适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
2、另: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1、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2、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
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4、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符合财税〔2007〕13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2. 今年卖房个税计算的新政策?
1. 是根据房屋持有的时间和房价涨幅来计算个人所得税。2. 具体来说,如果持有房屋不足5年的,每年增值部分超过1万元的要缴纳20%的个税;如果持有房屋超过5年但不足2年的,每年增值部分超过6万元的要缴纳20%的个税;如果持有房屋超过2年的,每年增值部分超过6万元的部分要缴纳1.5%的个税,但全额不超过所得金额的20%。3. 此外,个人出售的房屋还需缴纳房屋契税和房屋增值税等税费。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只适用于自用房屋、二手住房和非住宅性质房屋,对于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情况另有规定。
3. 年中新入职员工如何计算个税?
按照个税的要求正常计提就行,该扣除的扣除,这和该员工什么时候入职没有直接的关系。
4. 对于2023年个税新一轮改革?
文/陈贻恕
近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建议,优化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收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和标准。
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现在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
此前,由于税收制度并不完善。另外,国家为了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以对不同的收入所得设置了不同的税率。比如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统一采用20%比例税率,经营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35%,以工资等劳务收入为主的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为45%,其中的税率相差有25%之大。甚至还有很多人的收入,是超出税收制度之外的。
而那些高收入的人群,他们的收入往往不是简单的工资劳动所得。更多是在于股票、分红、利息等,偏偏这些高收入的税率还是最低的。另外一些就是在数字经济形态下通过网络平台、直播等取得的收入。这些人聚集财富快,纳税的税率却比常规工资收入的税率还低,这就导致大部分财富掌握在这些少部分人手中。
有些人将大量的经营所得转为财产转让、赠送、分红所得,为的就是减少税收。还有些人冒着偷税漏税的风险,将自己的所得财产秘密转到海外,为了逃避纳税。这些人,国家给了他们政策倾斜,让他们先富起来。然而他们却不想先富带动后富,而是想着怎么少交税或者不交税,想着怎么跑路。
收入分配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个人所得税能够发挥重要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也就是说,国家要实现共同富裕,就要让这些富人多交税,让穷人少交税。另外还要适当调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经营所得,工资劳动所得之间的税率。同时要将更多收入来源纳入到个人综合所得当中来,一起计税。
所以说,综合所得扩围势在必行,而且要尽快完善制度,加快实施进度。
另外一个就是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和标准,现在专项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这7项,而且都是采取定额扣除的。
对此,有代表建议这些扣除的标准可以调整成动态扣除。比如说根据物价或者是当地城市的收入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进行动态调整,这样更显公平性。
但是我认为,这样比较繁琐。个人所得税是一项系统、庞大的工程。如果每一项扣除项目还要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个人收入水平去细分,那是很难做到的。
倒不如采用董明珠的建议,将个税起征点调到10000元。这样的话大部分普通人即使不用申请这些扣除项目也不用扣税,因为中国目前来说90%以上的人月薪都没有超过1万元。而按照目前的专项扣除标准申报下来,即使是月薪15000元的人,到最后也基本上不用扣税。
税收制度,是减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杠杆和法律手段;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希望新的一轮个税改革早日完善落实。
欢迎关注我,与我一起交流观点!
5. 如何算清个税?
个税的范围很广,有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现正是新个税法下,个人所得税第一个汇算清缴期,需要汇算清缴的是综合所得含的四项所得。该所得实行超额累计税率,计算较为复杂。计算如下: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1-20%)+稿酬所得×(1-20%)×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
注: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